厦门市第十九届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

2013-3-4 09: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571| 评论: 0 |原作者: deam

简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3年8月21-23日,在厦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二、竞赛项目(一)男、女成年组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 ...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1-23日,在厦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女成年组

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11项)。

(二)男、女青少年组

1、男、女青年组: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11项)。

2、男、女少年甲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8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400米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4X50米自由泳接力(14项)。

3、男、女少年乙组: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400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400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400自由泳、200米混合泳;2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自由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4X50米自由泳接力(10项)。

4、男、女少年丙组: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400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400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400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4X50米自由泳接力(6项)。

三、参赛单位

  根据《厦门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按《厦门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参赛年龄组规定:

男子成年组: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子青年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内出生;

    男子少年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内出生;

    男子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内出生;

    男子少年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成年组: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青年组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内出生;

    女子少年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内出生;

    女子少年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内出生;

    女子少年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成年组男女运动员共10名、青少年组男女运动员共14名。

(四)成年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可兼报接力。青年组和少年甲组每人限报三项,少年乙组每人必须报一个全能且可另报2个单项,少年丙组每人可报二个全能,均可兼报接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各单项均进行一次决赛。

(四)参加多个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需参加一次200米混合泳和400米自由泳比赛,成绩得分带入下一项全能。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成年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青少年组各单项和全能项目录取前六名,按9、7、6、5、4、3计分。成年组各单项报名人数和青少年组各单项及全能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六名按减一办法录取。各组别各单项(含全能)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不进行比赛,不录取名次,

(二)单项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后一名空缺。

(三)全能项目中各单项成绩得分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执行。全能项目中各规定的单项成绩得分之和为全能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四)破记录加分按竞赛规则总则规定执行。团体名次成年组录取前八名,少年组录取前六名。团体总分计算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组别各单项比赛中获得名次得分相加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五)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办法和报到地点

(一)各单位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40天报市体育局竞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体育路2号厦门市体育中心综合楼11楼竞技处,邮编:361012

联系人:高木砂   电话:5339328   传真:5339326

电子邮箱:79077763@qq.com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1、成年组:厦门市户籍运动员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暂住人口运动员携带身份证和暂住证(2012年10月31日前已在厦门办理居住证和已缴交社会保险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2、青少年组: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学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八、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厦门市第十九届运动会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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