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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13届全民奥林匹克恒春海上长泳实施办法
一、宗 旨: 为推展全民运动,提倡正当休闲活动,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坚强毅力,让泳者接触自然生态海域,亲近海洋拓展海上运动,将游泳与休闲渡假结合,推广正当无动力水域活动,促进国人对生态与环保的重视,提升生活质量,同时展现南台湾山水之美,藉以扩展观光、旅游、休闲、环保、重视自然生态保育,带动地方繁荣,促进国民身心健康。
二、指导单位: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 屏东县政府、恒春镇公所、台电公司第三核能发电厂、内政部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中华成人游泳协会、第一银行、维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 高雄市成人游泳会
五、协办单位: 屏东县警察局 屏东县消防局 屏东县警察局恒春分局 屏东县消防局第四大队
屏东县消防局第四大队恒春分队 垦丁派出所 垦丁国家公园警察队
三军联训基地指挥部 海巡署海巡局14海巡队 垦丁森林游乐区管理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南部地区巡防局第六三岸巡大队
盛香堂化工厂有限公司 欧都纳股份有限公司 恒春卫生所
恒春旅游医院 恒春南门医院 恒春基督教医院
中华台北水中运动协会 大高雄水上救生协会 高雄市红十字会
南湾社区发展协会 恒春镇农会 恒春镇渔会 高雄市小港区松金社区无线电
恒春镇威鲸救难大队 垦丁青年活动中心 马尔地夫大饭店 垦丁福华大饭店
凯撤大饭店 悠活大饭店 中信大饭店 金沙湾渡假旅店
屏东县屏东市晨泳会 屏东县万丹游泳协会 屏东县林边游泳会
屏东县枋寮游泳会 屏东县潮洲游泳会 屏东县海神宫游泳协会
屏东县东港游泳会 屏东县内埔晨泳会 屏东沿山泳会
佳冬乡体育会游泳委员会
六、活动日期: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06:00 于海泳现场开始报到领取纪念品及泳帽。
07:00 集合完毕。 07:30 热 身 操。
07:40 开幕典礼。 08:00 鸣枪选手开始出发下水。
七、活动地点: 垦丁南湾游憩活动中心前海域,游泳距离约3000公尺。
八、报名资格: 凡国内或国际人士,身体健康具长泳能力(未成年者和65岁以上需由参加单位,派遣具有救生技术能力之成年人全程负责陪游照顾安全)5人以上组队参加。(未满5人之队伍,不受理报名,请找旅行社或社团并队参加)*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症、蜂窝组织炎或高烧以及绝无吸食或施打任何毒品及违禁药物或喝酒后下水和任何不适合游泳之疾病(包含病史)请勿报名,若有违反后果自负。
九、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现场、传真报名均不受理
报名人数以6000人为限(国内)额满即停止报名,如未额满至截止日期,即停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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