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邀请赛暨《全国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的通知 各省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动游泳运动的普及发展,增强少年儿童从小参加体育健身的意识。我中心定于2012年5月18日至2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邀请赛暨《全国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现将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江苏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无锡市博威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市游泳协会 四、独家冠名赞助单位 上海奥莎服饰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 2012年5月19日(外地队于5月18日上午报到,下午适应性训练。) 六、比赛地点 无锡游泳跳水馆(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 七、参赛单位 全国各有关省、市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以及学校、幼儿园。 八、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女幼儿组:50米 蛙泳、50米 自由泳、50米 仰泳、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二)男、女一年级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三)男、女二年级组:50米仰泳、50米 蝶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九、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幼儿组: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者。 2.一年级组: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者。 3.二年级组: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者。 (二)各单位领队、教练员人数原则上不作规定,各单位参加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三)参赛队员需随身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由各单位负责体检,具有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 (五)打腿扶板由大会提供,游泳装备自带。 十、竞赛办法 (一)除打腿项目在水中池壁出发(不上出发台)外,其它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采用人工计时。 (三)各项比赛采用预决赛一次性比赛。 十一、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接力比赛取前八名,分别颁发奖品、奖牌及获奖证书,团体总分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及证书,各参赛运动员发纪念品一份。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规定,颁发相应的达标等级证书和证章。 十二、 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打印填写报名表,于4月28日之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无锡游泳跳水馆。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时间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缴纳参赛费80元。参赛费交无锡游泳跳水馆事务部或在住地宾馆缴纳。 (三)参赛队的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交通及餐费自理,住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间每天190元(含早)。 (四)请各参赛队提前将抵达车次、时间和人数电告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安排住宿和接待。如需接送由组委会协助提供服务,经费自理。 十三、保险 (一)本次赛事公共责任保险由组委会负担。 (二)每名参赛运动员报到时上交21元,由组委会统一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联系方式 无锡游泳跳水馆 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邮编:214072 十五、 裁判员: 比赛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裁判员由无锡市游泳协会裁委会指派。无总裁判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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