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9日-10月18日(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初级(1)持有 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或当年已参加救生员资格培训和鉴定并在体育总局网站公示通过)(2)具备两种以上 游泳技术技能。具体考核:100米连续游,在达标时间内完成50米 蛙泳+50米 自由泳或 仰泳。达标时间: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2、中级条件:二级游泳运动员、初级持证3年、本科体育专业毕业均可以报中级。 100米连续游,在达标时间内完成出发+50米蛙泳+25米自由泳+25米仰泳。达标时间: 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三、报名办法 2、报名方法: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详见报名流程(见附件2,其中5级为初级,4级为中级; 3、报名完成后,准备小二寸彩照(蓝底)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救生员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直接报中级需附一份国家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4、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以本通知为准。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要求,携带:①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的报名表一式一份;②以上第3点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尽快携带材料于10月6日—10月9日于下午3:00-4:30到体院游泳池进行现场确认,名额有限。外地考生也同样,逾期不候。 四、报名咨询: 电话:小杨15260128878,小易18030044606。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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