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时间:2011年6月10日~14日 二、
报名条件: 1、初级: ①
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者) 2、中级: ①
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且具备三种游泳技术技能; ②
国家游泳二级运动员。 3、持有原“游泳教员证书”可申报相应等级。 三、
报名办法: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蓝底(或红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 4、报考中级资格另需携带二级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复印件或原中级游泳教员证书及复印件; 5、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一份,报名表一份(表格点击附件下载)
四、
报名时间:
2011年6月3日、4日下午3:00-4:00 五、
报名地点: 厦门市游泳协会办公室。(育青路35号创冠体育大厦A棟4楼)电话:2054038 厦门市游泳协会 2011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