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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是游泳网站,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打印本页]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0-14 14:45
标题: 同是游泳网站,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本帖最后由 zzr219400 于 2013-10-14 17:51 编辑

本人同样的主题帖,发到本网,还算是受欢迎,至少不致于被围攻,更不致于被贬损、辱骂和恶搞。

但是,在那边确是冰火两重天,莫须有的罪名、无期限的禁言(相当于被扣留、被绑架地充当其用户)、连主动退网的机会都没有,可见其管理者是如何地独断专横、肆意地践踏他人的自主权利,该有多愚昧!

网络侵权、维权应该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不知道悠泳网站的管理员youyong敢不敢报上名来(企业名称、法人、注册地址等)?我会毫不犹疑地起诉他们!就这我也不会轻易放过他们!参见[url=对zzr219400禁言公告 http://bbs.chinaswim.com/forum.p ... 6816&fromuid=399265]对zzr219400禁言公告 http://bbs.chinaswim.com/forum.p ... 6816&fromuid=399265[/url]


注:请好心的朋友帮我转达给悠泳网站(我已禁止访问,无法联系了),我将不胜感激!

作者: Kurdt    时间: 2013-10-14 15:21
给个链接
作者: 新星形信    时间: 2013-10-15 20:55
从楼主的链接内容来看,我有以下观点:1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楼主是个热心人,乐于分享  2那个 悠泳网的管理者很明显心胸狭窄,不能容下与自己不同的对游泳的见解  3我不清楚这里是否有类似国家队教练的专业人士,但我估计是没有,,就大众的讨论来说,或多或少有所谓不科学的成分在里面,这是很正常的,每个人的水感不尽相同,理念也是不同的,表述也不同,相当一部分东西很可能只是说法不同,实质是一样的。我还是支持楼主的
作者: 清澈的水    时间: 2013-10-15 23:47
感觉可以百花齐放.但是要有个尺度.因为学习的内容对于初学和进阶的游泳爱好者很重要,建立正确的概念可以让他们很好的进步.鉴于此,我觉得我们的言行有必要负责.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0-18 12:40
本帖最后由 zzr219400 于 2013-10-18 13:03 编辑

说穿了吧,我在悠泳网的遭遇,不是因为我个人在言论上有什么出格(相反,我在这方面还是备受好评的),而是因为悠泳网有“御用的贵宾”,是他(她)的错误概念、错误理论被批判而恼羞成怒,才最后由网站管理员突然降临,用莫须有的罪名禁言的,每次都是。

错误概念中,尤以老旱的“水阻促成鞭状打腿”为甚,小实验、“太空课堂”、常识、牛顿力学、流体力学等都不支持他的这种谬误理论,电动鱼就是最好的证伪事例(只要人为给电动鱼一个合适的柔体尾部构造和动力,电动鱼就能轻松完成鞭状打水;同理,电动鸟也能轻松实现空中飞翔),而youyong管理员(站长)却用近似幼稚的言辞为其辩护,凸显悠泳网站野蛮、独裁的本性。
作者: 灰熊喱嗨    时间: 2013-10-18 14:55
老旱的相关好文请发给我看看,谢谢
作者: 躺着也中枪    时间: 2013-10-18 14:56
zzr219400 发表于 2013-10-18 12:40
说穿了吧,我在悠泳网的遭遇,不是因为我个人在言论上有什么出格(相反,我在这方面还是备受好评的),而是 ...

过去让它过去,适合就一起探讨。都会过去的。拿走自己需要的。这就是结局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0-18 16:57
灰熊喱嗨 发表于 2013-10-18 14:55
老旱的相关好文请发给我看看,谢谢

好文在这里,看似还不错!链接如下:[url=水阻促成 鞭状打腿 http://bbs.chinaswim.com/thread-365320-1-1.html]水阻促成 鞭状打腿 http://bbs.chinaswim.com/thread-365320-1-1.html[/url]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0-25 23:24
本帖最后由 zzr219400 于 2013-10-25 23:38 编辑

话说那个网名叫qwee的家伙:
qwee在几个游泳网上都有名气,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版主、超版、游泳之光等是他的身份光环。

同时,qwee也是反对我、恶搞我的急先锋。他曾偷偷地在51网对我永久禁言,他还奉“老旱”为德艺双馨的大师。

qwee早年就在游泳上很有建树,曾发表过帖子《从棍子腿到鞭状腿》,但他并不知道为什么”能从棍子腿到鞭状腿“。为此,我曾提示过他----再好好想想。

按理说,我揭晓了答案----因为棍子腿是”腰髋“发力,所以才有可能过度到鞭状腿,qwee应该幡然醒悟,感谢我才对,但他却走向了我的反面,极力维护什么”水阻促成鞭状打腿“。这说明了什么呢?


我知道,qwee自己已经掌握了鞭状腿打水,但是,他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为,如果按照他对老旱水阻促成。。。的推崇,那又有何必要非得”从棍子腿到鞭状腿“练打水哪?水阻不是能使腿看似变软吗?棍子腿不是故意和水阻作对吗?所以,qwee自己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人,像他这种情况,游泳人当中恐怕还不少,只不过自己不自知罢了。


到头来还是那句话:游得好不一定真懂真懂了,迟早会游得好。不知这块试金石还能试出几位”游泳高手“。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1-6 08:17
本帖最后由 zzr219400 于 2013-11-6 08:22 编辑

除了反“马甲”以外,还有一个反“嘴游”,意思是说在网上说得多,不见视频,甚至可能不会游。

其实,真正的嘴游鼻祖是老旱,他发的帖子能汇集成几本书,10多年间,从来都没见过老旱的游泳视频,也没见他身边的人提起和他游过泳,甚至至今都没有人见过他,但就是没人说他嘴游,这当中包括哪些拿嘴游攻击别人的老旱的拥趸们。

在网上,即便真的就是纯嘴游,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能说到点子上,那也不是一般战士呀!
作者: 清澈的水    时间: 2013-11-6 22:08
您说的是.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1-14 08:54
本帖最后由 zzr219400 于 2013-11-14 09:19 编辑

看看那边某位贵宾的发言和讨论问题的方式、特征:


    “如果硬要说游泳的本质是什么?首先绝不是鞭状运动(那只是内力的一种,而游泳运动需要很多合力,包括各种内力,如肌肉张力,骨骼杠杆,关节等。外力如重力,摩擦力,浮力等)。游泳应该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互作用的运动,以内力为基础,以外力为条件。其运动方式是:在神经系统的控制下,以肌肉收缩为动力,以关节为支点,以骨骼为杠杆的机械运动,包含平动,转动,和复合运动。


以下是本帖作者的评述:


-----这样来概括游泳的本质等于没说,因为她把能说的、该说的都说了,虽然都是教科书的内容,虽然不能说是错,但这种万金油式的定义,能给人以什么启示呢?

-----另:这样的刻画本质,如“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互作用的运动,以内力为基础,以外力为条件”恐怕不光是游泳,几乎可以涵盖所有地球上的宏观运动,这种刻画有什么意义?


-----包罗万象式的论述,说到底是没搞清概念,没把问题弄懂、弄透,一到关键问题就会之乎者也、东拉西扯地装有知以掩饰无知(那个老旱也这样,动不动就拿出个连自己都没搞懂的公式或图表或国外资料来充门面)。

-----任何一项“实际物体的真实运动过程”的确都很复杂,但牛顿还是能去伪存真地提炼出了F=MA这样简单的公式,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伟大的定律。


作者: zzr219400    时间: 2013-11-22 10:24
本帖最后由 zzr219400 于 2013-11-24 08:52 编辑

注:彼youyong非此youyong,为了区别,彼youyong为B;此youyong为A

以下是B的跟帖:

400你太无知了,整一个文盲,连基本的原理都没搞清楚就大放厥词,还要以为自己是教授。

人在水里游泳和小鸟在空中飞翔一样,都是克服水、空气阻力做功,如果在真空没有了水和空气,不管人和鸟怎么动,都不会前进的。所以水阻促成鞭状打腿在这意义上是正确的。
400你纠缠在“鞭状打腿是个人的主观意愿”这种幼稚的问题,对学术讨论完全没意义。你还自作聪明地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分了主次,真是荒天下之大谬!

作为管理员,我不会随便对会员禁言,但对于400这种不讲科学随口乱讲的行为,对真正为论坛为广大学员提供宝贵经验和知识分享的学者的骚扰,可视为对论坛氛围的捣乱,对论坛制度的破坏。

我严正要求@zzr219400 公开对其错误行为作出反省,并向骚扰过的会员道歉,否则我会禁止其进入专业版面参与讨论,也不排除将其禁言及进一步处理。

以下是本人的评述:
1、“人在水里游泳和小鸟在空中飞翔一样,都是克服水、空气阻力做功,如果在真空没有了水和空气,不管人和鸟怎么动,都不会前进的”这半句是对的。但是后半句就是天大的错误,即“所以水阻促成鞭状打腿在这意义上是正确的”。

大家知道,鱼在水中游,鸟在空中飞,既有遗传因素也有后天习得因素。人是陆生动物,游泳是习得的本领,不可能在水介质环境中自然掌握游泳技巧。事实上,多数人不会游泳,多数会游泳的人也并没有真正掌握“鞭腿”的技巧,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没学会鞭腿。为什么“水阻”就不惠顾他们呢?

在真空中,小鸟照样会“飞动”,飞不走并不代表它不会飞;同理,我们人在填简历表中特长项时,会游泳指的并不是真的去游泳,而是指的一种能力。会鞭腿也是一种能力,不在水里在醋里、在油里照样能行。如果有水阻促成鞭状打水,就会有醋阻促成。。。    油阻促成。。。。。。够荒唐的了!水不过是介质环境中的一种,它不可能给人凭添某种能力,如果那样,人就不会溺水了。

2、“400你纠缠在“鞭状打腿是个人的主观意愿”这种幼稚的问题,对学术讨论完全没意义。”不知这半句话是怎么来的?不知为什么鞭状打腿怎么成了个人的主观意愿了?这后半句话又是在误读“你还自作聪明地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分了主次,真是荒天下之大谬!”

大家知道:牛顿第三定律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指的是两个抽象的“物体”,物体间作用力性质一样,方向相反、分别作用在不同的物体上;而不是两个“实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现实中两个活物或一死一活物之间碰撞、作用,那是有主次的,尽管相互作用力满足牛顿定律,但“责任或功效”却是完全不同的,即不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否则我们交通肇事就不用分责任了,甲的手打了乙的嘴巴等于乙的嘴巴打了甲的手。。。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不能把“责任和功效”与“相互作用力”混为一谈。没有主动的作用力,哪来被动的反作用力哪?没有发动机推动轮子转动,哪来的摩擦力;没有腰发力鞭腿打水,哪来的游进推力。反之,如果水阻真能促成鞭状打水,那摩擦力就能推动发动机,那样,汽车不用油,游泳不需要体能,天下哪有这样的便宜事!

3、一个网站的管理员(也可能是老板或合伙人),凭借着自己的"喜好"和"有限的知识",对自由论坛的各种技术讨论进行取舍和评判,这本身就违背其自立的“网络论坛规则”,这也是狭隘和愚蠢的表现。如果管理员不动用强权,以个人的身份参与讨论,随你说什么都没关系。网络用户是网站的命脉,就像百姓是政府的衣食父母一样。在网上搞强权等于侵权,支持一派打击一派那是慢性自杀,不知 B 是否认识到了这一点!









作者: 小勇    时间: 2013-11-22 10:25
{:soso_e179:}
作者: 小草青青    时间: 2014-1-6 07:09
用了极大的好奇心总算看完了你这位叔叔的贴子,得出结论,你可能在游泳方面是个专家,但在物理学上你只能算个0。你对牛顿三的诠释简直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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