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5月9日在广东省深州市举行。 二、比赛项目:男、女10公里马拉松团体赛;男、女10公里马拉松个人赛。 三、参赛资格 2012年在总局游泳中心注册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报名参加个人赛人数不限;团体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2支队,每队3名运动员组成。 (二)运动员赛前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三)运动员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人生保险,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四)各参赛队费用全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最新《 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二)个人赛和团体赛同组一次性比赛,同时计个人赛和团体赛成绩,分别录取名次。 (三)男子组出发后15分钟,女子组出发。 (二)凡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六、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委员由总局游泳中心指派。 七、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总局游泳中心指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工作,经费自理; (三)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裁判员。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按报名表格式,使用计算机进行填写和打印,分别传真至总局游泳中心,电话/传真:010-67170587;赛区组委会,传真:0755-84400537。 (二)各参赛队于5月6日到赛区报到; (三)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寻有关事项。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赛 分别录取男、女前8名并颁发奖状; (二)团体 1、按参赛单位计取3名运动员成绩,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时间相等名次并列。 2、各单位参加人数不足3人,不计团体分; 3、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8名并由承办单位提供奖品。 (三)本次比赛男、女个人赛前20名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2012年全国游泳锦标赛。 十、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上必须注明每名运动员的出生年及现任教练员姓名; (二)成绩册和秩序册为A4纸,请赛区务必于比赛结束后,将秩序册和成绩册各5份寄至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同 (三)成绩册必须在队伍离开前分发给各队。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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