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各地市体育局、有关游泳场馆(俱乐部): 为建立科学、统一的游泳救生员从业资质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保障游泳运动参与者的生命安全,作为福建省游泳救生员培训基地的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将举办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参加福建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鉴定考试。请各地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本次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和鉴定的组织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其中具备第1.2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 2.25米速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20米潜泳(贴近池底) 注:此项游泳基础技能是参加培训学员培训前的基本要求,鉴定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其它项目的考核,请自测后慎重报名。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二、培训和鉴定的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地点:2011年5月10日-14日,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 2.鉴定时间待定
理论考核地点: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原福建省体工队) 技能操作考核地点:福建省游泳跳水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湖路5号。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四、考核认证 1、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 2、经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救生员必须同时持有“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方可上岗就业。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原件备查。 2.一寸免冠蓝底或红底彩色照片8张。 3.《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一式两份。 5.《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初级救生员培训报名表》一份。 备注: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本期参加人数限40名,超额人数自动轮到下一期,下期培训另行通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湖路5号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 报名方式: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及现场递交等方式将填写好的表格递交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培训报名。 报到时间:报名培训的学员于5月9日上午9:00-11:30,到福州市琴湖路5号,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东厅报到交费,领取教材和相关材料。 (三)培训联系人:杨志忠
林巧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7542
13509397271 (四)鉴定联系人:罗丽平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11523
(五)相关费用: 1.培训费:600元(救生器材租用费、场租费、教材费)
2.鉴定费:190元/人(培训机构代收)。
3.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 3.《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初级救生员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