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厦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暨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2-7-4 15: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23| 评论: 0 |原作者: 游泳协会

简介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二、承办单位思明区教育局三、竞赛时间2012年8月27-28日四、竞赛地点厦门市人民游泳池五、竞赛项目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 ...

一、主办单位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思明区教育局

三、竞赛时间

2012年8月27-28日

四、竞赛地点

厦门市人民游泳

五、竞赛项目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参加单位

厦门市各中、小学校

七、参加办法

(一)组别规定

高中男子组  高中女子组  初中男子组  初中女子组

小学五、六年级男子组    小学五、六年级女子组

小学三、四年级男子组    小学三、四年级女子组

小学一、二年级男子组    小学一、二年级女子组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资格按《厦门市学校体育竞赛总则》执行。

2、参赛选手必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各校可报领队、教练员、医生各1人,各组别运动员4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报名后不得弃权,无故弃权者不能参加余下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队)的减一录取,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所设项目报名不足3人的,不进行比赛。

(二)团体总分按校运动员在各单位比赛中的名次得分之和决定团体名次,分值高者团体名次列前。若分值相同,则分别以获单项冠军、亚军、季军多者团体名次列前。

(三)取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将获得市教育局、体育局颁发的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到大会编排记录处领取。

十、报名办法

各单位报名表(表式见附件)以Word文档格式于2012年7月25日之前发送到厦门市公园小学陈建辉老师电子邮箱(98dashao@163.com),联系电话:13600918305,并用电脑打印 加盖学校公章寄思明区教育局颜春木老师收,联系电话:13606099965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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