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速递] 2010厦金横渡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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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协会 发表于 2010-5-24 2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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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参加横渡活动的选手共100名,双方各50名。大陆方面50名运动员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从即日起接受报名,6月25日报名截止。凡身体健康,具有公开水域长泳经验,坚持锻炼者均可报名,6月28日将在厦门市人民游泳馆举行选拔测试,要求在30分钟内游完1500米的距离
weir 发表于 2010-5-25 13:39:15
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计划
一、前言:
两岸交流互动亟盼有指标性的大型交流活动,以彰显小三通实施迈入第九年之重大意义。举办横渡金厦游泳活动是两岸体育界的共同愿望。经过2009年成功举办「金厦泳渡」活动后,金厦双方赓续共办本项活动,符合社会价值、新闻议题、及两岸人民期待,其深富历史义意,且亟具旅游发展效益,堪值推动。
二、活动目的:
(一)推动民间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缓海峡禁限制水域线的对峙,让两岸互动更密切、交流更具体。
(二)活络两岸交流的「黄金之门」,透过本次活动,使金门、厦门真正成为两岸交流的「黄金之门」。
(三)应用两岸特殊地理位置,创造具国际化价值新闻性,提升金厦两地的知名度。
(四)带动两岸观光旅游丰富商机,海岛资源(观光、体育、环境、文化、休闲)的有效开发,丰富两门海岛生活及相关产业。
三、组织架构:
(一)我方
1.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成人游泳协会。
2.主办单位:金门县政府。
3.承办单位:金门县政府教育局。
4.协办单位:国家安全局、金门防卫指挥部、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及金门服务站、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金门国境分队、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专勤事务第一大队金门县专勤队、财政部高雄关税局金门办事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第九海巡队、中部地区巡防局第九海岸巡防总队、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义检疫局高雄分局金门检疫站、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一分局金门办事处、交通部高雄港务局金门航政事务处、陈福海立委国会办公室、金门体育会、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野战医院、台湾银行、台湾土地银行、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电力公司、料罗里公所、金门县消防局、金门县警察局、金门红十字会、金门海巡队、金门岸巡总队、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银行、台湾土地银行、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金门体育会游泳运动委员会、料罗顺济宫管理委员会、国立金门技术学院、金门县港务处、金城镇公所、烈屿乡公所、金湖镇公所、金湖镇代表会、金门县养工所、金门县渔会、金湖警察所、金门县卫生局、署立金门医院、金门县林务所、金门县水试所、金门县公共车船管理处、金门县各高中、国中、国小、金门日报社、伍德宫管理委员会、立荣航空、复兴航空、华信航空、金门县立体育场。
(二)大陆
1.指导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2.主办单位:厦门市政府。
3.承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
4.协办单位:厦门市游泳协会。
(三)于政策同意策办是项活动后由双方共同成立「活动筹备工作小组」,做为推动本次活动作业单位。
六、活动时间:2010年8月8日上午9时20分(农历6月28日小潮转长潮,勘定潮汐约上午9点36分满潮,详如活动流程简要表)。
七、活动路线:
(一)起 点:小金门双口海域。
(二)终点:厦门椰风寨救生指挥中心海域。
(三)距离:全程约7公里(预估10时30分男子第一名可抵达终点线)。
(四)活动时间需视泳渡选手现场情况做适当调整。
八、参加单位:台湾、大陆、香港、澳门。
九、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参加选手必须是1994年至1955年内出生者(以身分证为准,未满20岁选手应出具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
(二)活动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三)选手名额分配:台湾男、女合计40人;大陆男、女合计40人;香港男、女合计10人、澳门男、女合计10人(男、女自行调节)。总数100人。
参加选手由各参加单位选拔(或推荐)后统一报名〈欢迎招商认养、代表企业参加活动,扩大活动效果〉。
(四)参加活动选手必须办理旅游平安保险。
(五)选手参加海域泳渡活动时台金交通请自理(机票约4100元)。
十、人员入出境与查验方式:
(一)大陆参加活动人员(包括选手、教练、裁判、官员、工作人员、记者):
1.全部以交流为申请事由入金。
2.参加人员于8月6日循小三通抵达金门报到后,参加选手说明会、裁判会议及各项活动相关会议。
3.参加选手及相关人员于8月8日活动当天上午6时起至8时30分之前,前往开幕现场办理现地出关查验完毕,并在划订区域内休息准备。
(二)我方及香港、澳门参加人员出境:
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于8月8日比赛当天上午6时起至8时30分之前,前往开幕现场办理现地出关查验完毕,并在划订区域内休息准备。
(三)请移民署、海岸巡防署专案于出发地点标线采现地查核方式出境查验。
(四)选手、工作人员及跟拍人员出境:
  1.出境人数及出境方式:
   (1)选手100人。
   (2)护卫船100艘,驾驶100人、救生员(兼任裁判)100人。
   (3)工作船若干艘,工作人员若干人。
   (4)全程跟拍人员:台湾及大陆记者人数,届时由媒体事前申请汇整后提报核备。
   (5)选手、工作人员及跟拍人员由活动起点(小金门双口海滩)出发。
十一、筹备要项:
(一)活动路线安全问题:
1.充分搜集水文资料:
2.泳渡水道探勘:
      双方各自配合相关船只,先以仪器进行水道测勘,了解水流流向、流速、暗礁、渔网等水道状况,汇整规划最佳泳渡路线,确保参加人员活动安全。
(二)海上安全措施:
1.协调两岸共同筹画严密的活动保护措施,共同调集救援船艇、器材设备、救生团队、岸上及海上医护小组等,以禁限制水域线交接为原则,达到全程随护协同作业。
2.选手必须随身配备大会规定之救生浮标参加比赛。
3.每位选手配备一条护卫船,每条护卫船配置1名开船员、1名救生员(负责选手比赛时的安全及裁判工作)。
4.每间隔500公尺设标示气球一个、让选手明确依标示路线游进。
5.以「禁限制水域线」为原则,禁限制水域外之海上戒护行动由大陆方负责;禁限制水域内之海上戒护行动由我方负责。
6.我方「禁限制水域」内之安全戒护规划:
(1)泳渡路线内层:每一位选手,均安排一艘护卫船全程跟随并负责选手安全。
(2)泳渡路线外层:洽请海巡署金门海巡队支持我方海上救援工作,不跨越禁限制水域为原则。
(三)为维护选手安全及全程报导之需要,本案实际参与活动之工作人员,包括全程跟拍人员(台湾及大陆记者)、护卫船人员(驾驶员、救生员兼裁判员-负责选手安全) 、工作船(护卫船、工作船)等,均以专案造册列管方式于活动时间可全程随护作业。
(四)团体保险:
本活动是一项创举,有其一定的难度,必将是国际媒体瞩目的焦点,不得有丝毫差错,本案将寻求国内外大型保险公司合作,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保险,增加另一层保障。
十一、起、终点举办的相关活动
(一)起点之相关活动由我方负责规划办理。
(二)终点之相关活动由大陆方负责规划办理。
1.颁奖、颁证书、纪念品等。
2.安排观光旅游活动。
3.举办欢迎、庆功等联谊活动。
十二、经费预算及筹集、使用方式
(一)透过双方规划,设定合作相关事项,让活动圆满成功。
(二)活动所需经费由两岸主办、协办、承办方共同(各自)筹措。
(三)透过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参与、让活动盛大举办。
十三、两岸及其它地区媒体的宣传报导
(一)本次活动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站、户外场所进行宣传报导。
(二)拟配合双方电视台进行新闻、专题、现场直播;播放有关介绍两岸风情、民俗文化、人物专访等专题内容。
(三)在双方主要著名互联网站进行新闻、专题、现场直播。
(四)在赛程起、终点现场、相关地点设置丰富的宣传布置。
十四、两岸及其它地区的安全与保障
双方在取得立项核准后,共同规划有关各方面及活动安全保障事宜。
十五、奖励:为鼓励我方游泳选手踊跃参加本项活动,特订定:
(一)录取者参加2010年8月8日金厦海域泳渡活动。
(二)活动期间金门、厦门交通、食宿(8/6-8/10五天四夜)由大会负责(约8500元)。
(三)参加海域泳渡者每人赠送纪念品一份。
(四)在规定时间完成金厦海域泳渡者颁给完成证书。
(五)奖金:针对我方男、女组实际参加人数以0.3比率颁发绩优菁英奖金(以抵达终点先后判定),各组参赛人数未满10人时奖金减半。
第一名:奖励新台币30000元
      第二名:奖励新台币20000元
      第三名:奖励新台币10000元
      第四名:奖励新台币8000元
      第五名:奖励新台币7000元
      第六名:奖励新台币6000元
      第七名以后奖励金各5000元
(六)各单位录取名额达5人(不分男女选手)以上之指导教练,录取前5名,接待参与在金门活动(提供台金往返机票及金厦食宿)。
十六、报名、报到
(一) 报名:参加选手由参加各单位选拔后统一报名。报名单及参赛人员资讯一式两份分别于5月25日前寄到金门县体育场和厦门市体育局。
   1、金门
地址:金门县金城镇民族路261号
      联系人电话:筹备会00886-82-311229
                  辛雷达0932-970-285 陈振秀0911-193-538
                  许换生0933-699-339
      电子邮箱:t162@mail.km.edu.tw
2、厦门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邮编:361012
联系人:张斌
电话:0592-5121237 传真:0592-5148125/5121234
电子邮箱:tyjwh@xm.gov.cn
(二) 报到:
时间:选手、裁判员、救生员于8月6日09:00至13:00报到。
地点:金门大学。
十七、其他
(一)大陆参加活动人员赴金门参加本次活动,需办理赴台湾通行证,由厦门市体育局协助办理。请各成员办理好相关材料按时寄到厦门市体育局,逾期一切后果自负。
(二)台湾参加活动人员参加本次活动,须携带台胞证(有效期之签证)及护照或金马证(有效期限),以备通关查验。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五)附件:
1、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报名表
2、2010金厦海域泳渡选手能力暨健康保证书
3、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流程简要表
4、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选手选拔办法
   5、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规程







附表一
2010金厦海峡泳渡活动选手选拔报名表
服务单位: 教练姓名: 电话: 手机:
姓名 身分证码号 出生日期 性别 100公尺最佳成绩 1500公尺最佳成绩
年 月 日 分 秒 分 秒
连络电话 日: 夜: 手机:
连络地址
运动服size S□ M□ L□ XL□ XXL□ XXXL□
紧急连络人姓名: 关系: 电话:
紧急连络人地址:

参赛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过本活动之规程亦同意保证遵守大会于泳渡规程中所约定之事项,保证本人身心健康,亦了解泳渡所需承受之风险,志愿参加报名,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及家属愿意承担泳渡期间所发生之个人意外风险责任,亦同意放弃对于非主办方所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请求,一切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亦明白此项的录影、相片及成绩于世界各地播放或展出及登出于主办单位网站上,本人亦同意本人肖像及成绩由主办或被主办单位授权之单位用于宣传活动上。且保证提供有效的身分证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对以上论述已予确认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经报名后将不得以任何理由质疑内容所例之事项。

                                   报名人签名:
                                   2 0 1 0 年 月 日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暨切结书用挂号方式寄至:
金门县金城镇民族路261号,海泳筹备处。
咨询电话:(082)311-229 行动:0932-970-285 0911-193-538


附表二
2010年金厦海域泳渡活动责任书
一、我自愿参加2010年金厦海域泳渡活动。在比赛活动期间,服从赛会各项规定。对比赛的路线、体能上的要求及金厦海域的气候、海流等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二、本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参加本次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如活动过程如遇到任何意外情况,由本人自行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三、本人对在泳渡活动中因受伤、遭遇意外事故或发生疾病时接受主办单位指定医疗救护部门的必要急救处理方法及结果不提出任何异议。
四、本人在本次活动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与组委会无关,其家属不得追究组委会任何责任。
五、本人确认对上述保证已充分理解并承认本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人认可本保证书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本 人 姓名: (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0年月日

未满20岁选手家长(监护人)同意书

本人同意参加2010年金厦海域泳渡活动,并认可其签署之2010年金厦海域泳渡活动责任书无讹。

家长(监护人)姓名: (签章)
身分证号码:
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表三
活动流程简要表
日期 时 间 活动内容 地 点 备注
8月6日
星期五 0900~1300 选手报到 金门技术学院
图资大楼
1330~1430 选手赛前说明会 金门技术学院
图资大楼
1430~1510 领队会议
1520~1600 裁判会议
8月7日
星期六 0730~1000 参观(加)第八届金门料罗湾海上长泳活动 料罗湾海滩
1000~1150 两岸水域运动休闲发展学术研讨会 金门技术学院
1400~1730 安排旅游活动 金门各景点
1700 贵宾、选手、裁判员大合照 县立运动场
1830~2100 泳将之夜庆功(迎宾)宴 县立体育场后广场
8月8日
星期日 0600~0830 选手、工作人员、跟拍记者出关查验 小金门双口海滩 欢送活动
0900~ 开幕仪式
0920~ 鸣枪开赛
1030~ 选手到达终点线 厦门椰风寨救生指挥中心
比赛结束 第一名选
手到达后
60分钟
1800~ 迎宾庆功宴 厦门市




附表四
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选手选拔办法

一、 目的:选拔杰出长泳选手,参与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促进两岸游泳运动交流。
二、指导单位:教育部、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民国体育总会
三、主办单位:金门县政府
四、承办单位:中华民国成人游泳协会、国立金门技术学院
五、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游泳协会、国立台湾科技大学、金门县立体育场、金门体育会
六、报名资格:(一)凡中华民国国民身体健康并经常参与游泳运动者,年龄16至55岁(1994年至1955年出生者) 。
             (二)游泳池内1500公尺具23分内速度者(排序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人员应缴交保证书,并于获选后缴交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
七、报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10日止。
八、报名地点:金门县立体育场。
        地址:金门县金城镇民族路261号-海泳筹备处
        电话:(082)311-229
        行动:0932-970-285 0911-193-538 0937-393-135
九、选拔日期:99年5月下旬以前完成(视报名人数及人员分布择适当时间安排)
十、选拔方式:游泳池内测1500公尺。
十一、选拔地点:
(一)依报名人数及人员分布作适当安排(北部地区在台湾科技大学,中区、南区另行通知)。
(二)高中选手可依99全中运1500M成绩或于全中运期间由筹备会安排测验。
(三)大专选手可依99大运1500M成绩或于大运期间由筹备会安排测验。
十二、录取名额:采计时不分男女择最优录取40名,备取10名(排序后择优录取)。
十三、录取者参加海域泳渡活动时台金交通请自理(机票约4100元)。
十四、录取者于规定时间内应备妥有效期限之护照及有效签证期限效之台胞证,以备活动时金、厦之间入出境之查验。
十五、奖励:为鼓励我方游泳选手踊跃参加本项活动,特订定:
           (一)录取者参加2010年8月8日金厦海峡泳渡活动。
           (二)活动期间金门、厦门交通、食宿(8/6-8/10五天四夜)由大会负责(约8500元)。
(三)参加海域泳渡者每人赠送纪念品一份。
           (四)在规定时间完成金厦海域泳渡者颁给完成证书。
           (五)奖金:针对我方男、女组实际参加人数以0.3比率颁给绩优菁英奖金(以抵达终点先后判定),各组参赛人数未满10人时奖金减半。
             第一名:奖励新台币30000元
             第二名:奖励新台币20000元
             第三名:奖励新台币10000元
             第四名:奖励新台币8000元
             第五名:奖励新台币7000元
             第六名:奖励新台币6000元
             第七名以后奖励金各5000元
           (六)各单位录取名额达5人(不分男女选手)以上之指导教练,录取前5名,接待参与在金门活动(提供台金往返机票及金厦食宿)。
十六、录取者应于2010年8月6日上午09:00~13:00报到。
十七、大会为录取者投保公共意外险(所有细节依投保公司之保险契约为准)
十八、公共意外险承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第三人财物损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
1.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因泳渡在保险单载明之活动路线上发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险人在活动路线之建筑物、通道、机器或其他工作物所发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别不保事项:
1.个人疾病导致运动伤害。
2.因个人体质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状,例如休克、心脏病、糖尿病、热衰竭、中暑、高山症、癫痫、脱水等。对于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将不在保险范围内,而公共意外险只承担因外来意外所受之伤害理赔。
3.选手如遇与跟第二项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议选手慎重考虑自身安全,自行加保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十九、大会有权将此项活动之录影、相片于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陆于网站与会刊上及用于相关比赛之宣传与播放。
二十、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经筹备委员会通过,得随时修正公布之。


附表五
2010金厦海域泳渡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金门县政府、中华成人游泳协会
              厦门市政府、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金门县政府教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0年8月8日上午09:20在金厦之间海域进行。
    起点:小金门双口海域。
    终点:厦门椰风寨救生指挥中心海域。
    距离:全程约7公里。
四、参加单位:台湾、大陆、香港、澳门。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参加选手必须是1994年至1955年内出生者(以身分证为准)。
(二)选手可代表企业参加活动。
(三)比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四)选手名额分配:台湾男、女合计40名;大陆男、女合计60名;香港男、女合计10名;澳门男、女合计10名(男、女自行调节)。总数120名。选手由各参加单位选拔后统一报名。
六、有关规定:
(一) 获选参加活动选手须缴交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
(二) 获选参加活动选手、教练必须自行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者谢绝参加。
(三) 参加活动选手、教练须填写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并履行其责任,未填写责任书者谢绝参加活动。
七、器材配备
选手游泳帽、救生浮标由组委会统一配备,其他装备自备。未带救生浮标禁止入水活动。
八、活动规则:
(一) 采用国际泳联颁布的最新《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二) 活动在金厦间自然海域中举行。
(三) 成绩按小时、分、秒位计算。
(四) 出发:出发时选手必须有一只手扶持出发标志线在水中(踩水)准备,听到出发信号后出发。比赛分男女两组间隔,只进行一次出发。
(五) 终点区:选手游到终点区标志点时,应通过终点线完成比赛。选手到达终点的先后排列名次,先到达者名次列前。
(四)关门时间:按男女组别第一位选手到达终点时间起计算,在40分钟内未能到达终点的选手须无条件退出活动,听从随船裁判员的指令迅速起水上船,由救护艇负责送到终点。
(五) 遇到体力不支或危急状况时,应及时高举手招呼求救,一经被救,必须终止活动。
(六) 活动过程中如遇到气象和风浪等不可抗拒原因,大会组委会有权作出延时、延期和终止横渡活动的决定。
(七) 以下行为将被判处犯规:
1、出发犯规。
2、未按大会的规定进行比赛及未按指定线路游完全程。
3、扶、持水中任何漂浮物、固定物。
4、触、碰水域中任何船只和船上人员。
5、装、戴有利于提高浮力,提高耐力和速度的服装、器材。
6、非比赛运动员入水带游。
7、比赛中阻碍、干扰他人。
九、奖 励:
针对我方男、女组选手实际参加人数以0.3比率颁给绩优菁英奖金(以抵达终点先后判定),各组参赛人数未满10人时奖金减半。
    第一名:奖励新台币30000元。
    第二名:奖励新台币20000元。
第三名:奖励新台币10000元。
第四名:奖励新台币8000元。
第五名:奖励新台币7000元。
第六名:奖励新台币6000元。
第七名以后奖励金各5000元。
十、裁判员和救生员:
(一) 总裁判和副总裁判由大陆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厦门市体育局和金门县体育场选派。
(二) 救生员由厦门市游泳协会选派。
十一、报名、报到
(一) 报名:参加选手由参加各单位选拔后统一报名。报名单及参赛人员资讯一式两份分别于5月25日前寄到金门县体育场和厦门市体育局。

   1、金门
地址:金门县金城镇民族路261号
      联系人电话:筹备会00886-82-311229
                  辛雷达0932-970-285 陈振秀0911-193-538
                  许换生0933-699-339
      电子邮箱:t162@mail.km.edu.tw
2、厦门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邮编:361012
联系人:张斌
电话:0592-5121237 传真:0592-5148125/5121234
电子邮箱:tyjwh@xm.gov.cn
(二) 报到:
时间:选手、裁判员、救生员于8月6日09:00至13:00报到。
地点:金门大学。
十一、其他
(一)大陆各代表队成员赴金门参加本次比赛需办理赴台湾通行证,由厦门市体育局协助给予办理。请各代表队办理好相关材料按时寄到厦门市体育局,逾期一切后果自负。
(二)台湾各代表队成员参加本次比赛,须携带台胞证(有效期之签证)及护照或金马证(有效期限),以备通关查验。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猪八戒 发表于 2010-5-26 02:33:59
2010年8月8日好阿!!!!!!!!!!!!!
野和尚 发表于 2010-5-26 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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