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 买房必须留意的细节

[复制链接]
okshengli 发表于 2011-8-4 18:19:24
7296 0
租房买房时,不知情的消费者很可能会落入商家事先设计好的陷阱中,提醒大家防范四类陷阱:
一:超标准收取经纪中介费
按照有关规定,租房房屋中介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1个月租金的70%,即承租方和出租方总计向房产中介机构付的服务费不得超过月租金的70%,至于双方各付多少,则可通过协商确定;二手房屋买卖则是上下家各1%。
上海租房网披露,有些租房中介机构却违反该规定,分别按月租金标准的35%和100%向承租方和出租方收取中介经纪服务费,总计收取了135%的中介经纪服务费,大大超出了相关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的规定。
二:房产开发商价外加价
按照相关规定,上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已计入开发成本的价格或费用。如:某济南房产开发商在施工图纸上标明了房屋设计包括煤气表具,煤气表具费用已计入开发成本,是房屋总价的一部分,但其在售房合同中又在房屋总价之外加收每户500元的煤气表具费用。经查实,该开发商已通过此种方式多收价款400万余元。不过,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已责令其向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目前已清退300万余元。
三:房产开发商价格欺诈
某房产开发商在报纸上发布广告,标明了某楼盘20套商品房的销售原单价和促销价。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但经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实,这20套商品房从未按所刊登的原单价成交过,即在广告中标示的原单价原总价是虚假的,属于《价格法》所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明码标价不规范
某房产销售商在房屋销售价目表上只标明了室号、建筑面积、总价和单价四项,而未按照规定标明套内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计价单位和价格有效时段。部分房产中介机构公示的收费价目表也不够规范,有的甚至张贴着过期的收费标准。对此,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已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推荐课程

游泳科学:优化水中运动表现的技术、体能、营养和康复指导 是全面展现游泳运动科学知识与运动表现提升的专业指导书。全书从游泳运动的发展历程、科研发现、装备与技术革新,以及这项运动所涉及的运动员生理、心理和技术层面的理论与实践讲起,通过科学图表与数据分析,将优化游泳运动表现的重要方面——技术、体能、营养和康复进行了细致地讲解。书中还重点介绍了游泳训练的方法,包括泳池训练和陆上训练两部分,旨在帮助游泳教练、运动员及爱好者形成标准化的训练体系,有效提升游泳运动表现。
¥128 游泳技术
中级 类型:游泳训练
立即学习 17278人已学习
蛙泳的基本技术
¥免费 蛙泳的客观规律
初级 类型:配合
立即学习 16674人已学习
仰泳的基本技术
¥免费 仰泳的客观规律
初级 类型:配合
立即学习 16400人已学习

Powered by XMSwim! X3.4© 2001-2021 Uswim Inc.  厦门悠游游泳俱乐部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11485号-3

小黑屋-手机版- 悠游网 X Master Sw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