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绳救生泳道设置见附图——图10 一、竞赛方法: 运动员以大会指定绳索施救一名离池岸12米远的溺者(须是本队性别相同队员扮演溺者),限时45秒,抛绳次数不限。 开始前,绳的一端由溺者下水后拉直并放在游泳池12米界限后,绳另一端则由抛绳施救者握住。 运动员必须在2.5米×20米的抛绳区进行比赛,而溺者在开始比赛前必须以单手握着水中出发线。发令员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岸上施救者以最快时间将绳收回而后再抛至溺者。溺者抓住绳后,岸上施救者方拉绳将溺者拖回池边。溺者被拖行时须以双手握住绳索,双脚可以协助前进。溺者以手触池壁,完成比赛。 二、犯规: (一)将绳索改造。 (二)带手套或辅助物。 (三)比赛信号开始前收绳。 (四)溺水者在抓到绳前放开水中出发线。 (五)比赛时,离开抛绳区。 (六)施救者将溺水者拉回岸途中,溺水者松脱绳索。 (七)溺水者划手协助前进。 (八)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将溺者救回。 (九)溺者到终点时,没有触池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