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泳的规例是根据世界泳总的游泳规例而制订的。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游泳锦标赛及世界泳总的世界杯均采用世界泳总的规例。在某些地区则以该区的需要及根据世界泳总的规例而订定比赛的规则。 二、世界泳总每四年修订赛例一次。修订后,如有更改或对赛例有新的演译,便以增补附录的形式通知各会员国家。如欲得到最新赛例应同时参考赛例及增补附录。 三、根据世界泳总的赛例,游泳比赛应有的裁判如下: (a) 总裁判一名
(b) 泳式裁判四名
(c) 发令员两员
(d) 每线道转身裁判长两名
(e) 总记录员一名
(f) 记录员一名
(g) 总务员两名
(h) 非法起跳绳控制员
(i) 宣布员一名
如无自动终点及计时设施,则须加设。
(j) 总计时员一名
(k) 每线道须有计时员三名
(l) 总终点位置裁判员一名
(m) 每线道最少有位置裁判一名 四、不同泳式有不同的起跳方法。在 自由泳、 蛙泳及 蝶泳中,起跳是用跳水形式,而在 仰泳及四式接力比赛,则是在水中开始。 五、泳总之赛例亦规范着每一种泳式。在泳总赛例中,比赛者在自由泳中可以进行任何泳式,但在个人四式或四式接力项目中,自由泳则不可进行仰泳、蛙泳或蝶泳。在转身或到达终点时,自由泳者可用身体任何一部份触及池边,以单手触及池边亦不受约束。
仰泳比赛者要排列在水中,面向起跳台,两手放在起跳扶把上。而其脚部,包括脚趾在内,不得露出水面。比赛者禁止站在水沟上或弯屈足趾扣在水沟边缘上。在起跳讯号发出作起跳,或转身时,比赛者要以背向下完成整个比赛。
除了在起跳入水后的划水及转池后的划水,手部不能超越臀部。规例不容许有爬泳的脚部打水动作及蝶泳的“海豚脚”动作。在转池及完成赛事时,双手必须同时在水面上或水面下触及池端。双肩必须成水平。在任何时间,双手及双足的动作必须对称。 蝶泳的规例十分注动手与脚的动作。双手必须同时在水面上前移及在水面下划水。在起跳及转池后,身体必须保持俯卧,双肩成水平。双腿动作必须是同时进行。大腿及双足上下同时摆动是允许的,双腿及双足不须同一水平,但双腿或双足交替的动作是不允许的。
个人四式泳的泳式次序如下:蝶、仰、蛙、自由。四式接力的泳式如下:仰、蛙、蝶、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