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统一的游泳救生员从业资质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保障游泳运动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国家推行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福建省游泳跳水馆将在6月23-27日举办我省第一期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参加福建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鉴定考试。请各地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本次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和鉴定的组织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二、培训和鉴定的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地点:2010年6月23-27日,福建省游泳跳水馆。 2.鉴定时间、地点:2010年6月28日, 理论考核地点: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技能操作考核地点:福建省游泳跳水馆。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四、考核认证 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2.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免冠大1寸(小二寸)彩色照片8张。 4.《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份(报到时递交)。 5.《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到时递交)。 6.《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初级救生员培训报名表》一份(报到时递交)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10年6月4日-6月22日,本期参加人数限60名,超额人数自动轮到下一期,下期培训另行通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湖路5号 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 (三)相关费用: 1.培训费:600元(救生器材租用费、场租费、教材费) 2.鉴定费:190元/人(培训机构代收)。 3.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一)培训联系人:林巧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7542 (二)鉴定联系人:罗丽平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11523 七、其他 请报名培训的学员于6月22日下午3点-6点前到福州市琴湖路5号,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东厅报到,领取教材和相关材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