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五月六日的一则报道《水上救生知识“ 传统” 存在误区市红十字会进校园普及常识》之后觉得,市红十字会进入校园宣传救生知识是很好,国外的救生知识二十年前就开始了。政府部门近年来也对救生工作加强了监督和管理。因此十年来就厦门地区也培训了一批救生员,他们肩负着海滨浴场、各大泳池、水疗场所的救生安全的使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几天前偶然看到5月6日晚报上的照片写有“鼓浪屿海边,5名专业救生员也没能挽回一名溺水者的生命”这样的标语,作为一个目击者的我,认为一名专业的记者,没有落实事件就写上这样的标语,实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记得是去年夏天,在人山人海的海边,这个溺水者当时已经溺水20分钟了,救生员虽已用最快速度捞上岸来,但溺水者已经全身发紫了,后来还有一位不肯放弃对他进行人工呼吸,最后还是回天乏术。
常温下溺水三十秒后神经元会受损,五分钟后神经细胞开始死亡,大脑供氧中断六分钟
人就会出现大脑损坏。特别是海水这种高渗液体(含盐量为2.2~3.5%)其渗透压力为血液的3-4倍,对肺泡通气功能的损害和由此导致的低氧血症比在淡水下更为严重。
文章总是要写的,知识还是要巩固的。记者要向大众传达的是什么呢?希望能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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