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刮 于 2011-5-23 01:27 编辑
一、报考条件: (新学员) 思想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游泳救生事业,在出现溺水情况时,能勇于“拯溺救难”。 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50周岁,两眼视力在1.0以上,纠正视力达1.5. 25M自由泳速度游成绩:男子20秒、女子22秒以内,能一口气潜泳25M。
(旧学员)
2008年至2011年原救生证有效期内,经2次年审者、可报名培训、考核;
原救生证有效期已过期者,按新学员要求报名。 录取后要求: ①《体育行业职业职能鉴定审批登记表》一份贴好照片,用电子格式填写。 ②《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用电子格式填写) ③ 提供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后填写本人姓名),游泳救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新参加培训鉴定学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 5月23日、24日下午3:00-5:00将以上材料送到协会办公室。 地址:育青路35号(创冠体育大厦A棟)4楼 电话:2054038 培训时间:5月27日晚~31日 厦门市游泳协会 201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