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竞赛与裁判法

2012-8-20 14:3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941| 评论: 0

简介
游泳竞赛与裁判法 游泳竞赛,是开展游泳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组织游泳竞赛要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加强在竞赛中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育风尚。 游泳竞赛,也是教学与 ...

二、游泳裁判法

    游泳裁判工作是游泳竞赛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竞赛工作的成果,而且对普及和提高游泳运动也具有一定的意义。因此,裁判员要精通游泳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裁判水平。在工作中,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在裁判工作中认真执行规则,及时总结经验,使裁判工作精益求精,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裁判员由竞赛组领导,职责和工作方法如下。

    (一)总裁判

    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负责领导裁判工作。根据规则中总裁判的职责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进行工作,保证规程和规则的正确执行。

    1赛前工作:

    1学习大会竞赛规程、游泳规则及裁判法,了解大会概况明确大会对裁判工作的要求;检查编排工作情况。

    2制定裁判员学习、工作计划,了解裁判员业务情况,与有关人员细致研究分工,尽量做到发挥各人特长;总裁判、副总裁判分工。

    3全体裁判动员会,宣布裁判分工及对裁判的要求。

    4带领各裁判组长检查场地器材。

    5准备教练员会议文件开好教练员会议。

    6领导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a分别深入各裁判组,了解分组学习、实习情况,在裁判长会上听取各组汇报,解决出现向题。

    b检查落实全体裁判总实习工作,通过总实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赛前准备。

    7赛前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详细的研究和定出解决的方法。

    2赛中的工作:

    1每场赛前10分钟集合全体裁判员,赛前5分钟带领裁判员入场。裁判员按部就位(见图二五八)

    2每项、组比赛由总裁判给发令员信号.发令员得到信号后,组织该项、组的出发。

    3比赛中总裁判应观察全场比赛情况,及时处理、解决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a总裁判应观察每项、组运动员出发动作,当发现运动员抢码时,有权鸣哨将运动员召回,如运动员故意抢码,总裁判可判为延误比赛犯规被罚出场。

    b总裁判应观察运动员游程中的技术和转身犯规动作(特别是蛙泳蝶泳项目)。处理运动员犯规问题。

c总裁判应观看运动员到达终点名次,解决计时和终点的名次、成绩交叉问题。

d、每项、组比赛后审查竞赛成绩卡片(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同时还要审查自动装备计时成绩单)。签名后交报告员宣布成绩。

e总裁判在现场比赛中还要审查争分赛和决赛名单

及重赛名单,并随时掌握和调整各项比赛时间,尽量按照规定时间举行各项比赛。

f报告员在介绍下一组运动员后,总裁判给发令员信号,开始下一组比赛。

g每场比赛后带领裁判员退场。

总裁判在每场比赛后,在各裁判组小结的基础上召开裁判长会议了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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