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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际成人游泳邀请赛暨第十五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协会公告 2012-8-28 12:27 2385人浏览 0人回复
原作者: 游泳协会 收藏 分享 邀请
摘要

  游泳字208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2年国际成人游泳邀请赛暨第十五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游泳中心,各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 ...

  游泳字[2012]208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2年国际成人游泳邀请赛暨第十五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游泳中心,各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成人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成人游泳活动的广泛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上海市体育局联合主办,上海东方体育中心承办的2012年国际成人游泳邀请赛暨第十五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将于10月27日至28日在上海市东方体育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崔一宁(上海市体育
  局)
  一、裁判
  总裁判:季荣康(上海)
  副总裁判:马吉光(上海)、王志诚(湖南)、李晓寰(游泳中心、女)、倪小焰(江苏、女)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0月23日到上海东亚体育宾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500号报到,联系人:蒋珎, 电话:021-64285971,13817185913。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请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10月26日12:00前,到上海
  东亚体育宾馆签到并确认参赛项目。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10月26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四)中国游泳协会合作伙伴“中国洲克控股有限公司”为所有参赛人员免费提供游泳帽。
  (五)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网址swimming.sport.org.cn/,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网址www.chinaws.org.cn/,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接待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2年8月27日

  抄送:上海东方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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