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厦门悠游游泳俱乐部
一、支持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狮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永宁镇人民政府
石狮市海泳协会
石狮市赛特医院
石獅市绿岛海鲜酒楼
赞助单位:晋江市超劲五金工艺有限公司
厦门生利纺织公司
石獅市愛利奴服飾有限公司
都市风情内衣连锁商行
西海灣遊泳館
石狮市振兴服饰有限公司
赛夫迪游泳装备(北京)有限公司
三、活动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0年6月15日
地点:福建省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红塔湾
四、活动项目:
1、海上长泳活动(大众组),游泳距离约三千米);
2、游泳比赛(竞赛组),成年男子、女子600米比赛,泳姿不限,按年龄分为6个项目。
五、参加单位
中华台北、香港、澳门、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及全国各省市各类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
六、参加办法
(一)海上长泳活动:
1、凡爱好游泳、年龄十六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长泳能力者,均可以社团名义报名。
(二)游泳比赛:
1、参加游泳比赛,每队总人数可报18人(每个单项限4个),男女不限,现役运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2、年龄组别:
A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
B组: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
(31-40岁以内)
C组: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
(41-50岁以内)
3、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预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4、运动员参加各项目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该队比赛项目的成绩。
(三)、各队参加海上长泳和游泳比赛总人数不得超过30人,参加游泳比赛的队员可以参加海上长泳活动;
(四)、凡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常年坚持游泳锻炼,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合格者,并自愿填写《自愿参加海上长泳活动责任书》(以本人签名为准),由各队负责人在报到时统一交承办单位。
七、奖励办法:
1、获得男、女600米各组别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各组男、女单项前8名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单项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计分。
3、获得团体总分和单项比赛前八名的队伍均颁发证书或奖杯;
八、报名与报到方式
1、第一次报名,请各代表队于5月25日前电话通知是否参加活动。
2、第二次报名,请各代表队于 6月3日前将报名表以传真或邮寄承办单位。
福建石狮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陈松珠
电话:0595-88856089
传真:0595-88700343
活动秘书组联络人:吴金峰、林自发
电话:0595-83099585
传真:0595-83668595
Q Q:439173206
邮编:362700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琼林南路11号B栋302室
3、福建省外和省内路途较远的各代表队须于6月14日(农历五月初三)17:00前抵达报到(各住宿地点),其他的各代表队须于6月15日(农历五月初四)10:00前抵达活动地点(永宁红塔湾)报到。
八、其他
1、为安全起见,本活动不受理现场报名,并请参加人员尽量自备救生器材,不鼓励幼儿和非常年老者参加。
2、各队参加活动的住宿、车辆等一切费用自理。如需大会代为安排者,请于报名时明确备注。住宿标准有60元、70元、90元/每人每天。
3、报名费:每人须交30元(办理保险、纪念品等)。
4、各代表队须准确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和办理保险。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6、本规程解释权属活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