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进阻水横断面积越小越好
物体在水中运动时,水的阻力与物体垂直于进行方向最大截面面积成正比例,并和物体的速度的平方及水的密度成正比例。
人体形态是固定的,游泳时无法使本身的横断面积减少,为了要减小阻力则须在游泳时尽量减少体角---一个理想的姿势,使身体平浮于水中与水面平行,两臂向前平伸,两手相靠,拇指相接,掌心向下,头部平沉于水中,两腿并拢向后自然平伸,两足相靠,踝关节后屈,足尖后指,身体各部肌肉除为了维持正确体态而需有适度的紧张外,应自然放松。此时两臂伸于前,形成一尖角形,使身体尽量趋于流线型。整个身体平浮水中,犹如一乔木,此时所受水阻力最小。所以在游泳运动员初期选才时漂浮能力是重要指标之一。但此种理想体态仅出现于出发入水及转身后的滑游阶段,事实上在游动时,维持此种姿势是不可能的,但无论那一种泳姿都应尽量使身体浮平,使身体阻水横断面积减至最小的限度,是无可争论的事实。横断面积相等于体腔与肩部的截面,臀部与腿部恰恰隐藏于其投影之内,有时膝部会稍稍凸出,也就是说,此时从正面看,仅能看到头部、肩部及部份胸部、膝部,额及顶露于水面上。若头埋于水中,阻水横断面积更小,从正面看,仅能看到头顶、肩部及部分胸部,枕部露于水面上,此时对前进速度最为有利。
各种泳姿均有其适当的体角,如捷泳时身体纵轴线偏离水平线约三度至五度,仰泳约四度至六度,蛙泳约五度至十度,蝶泳约十度,在此范围之内均属正常,但应减至最低限度,体角愈小愈有利。所以游泳时身体上下起伏、左右摆动或左右扭动太大,都是不智的。但在各种游泳姿势中,为了换气动作及划臂动作,身体必然有起伏、摆动及扭动的现象,同时体角亦非绝对不变,维持在限度以内是最重要的要求,技术愈差此种现象愈是明显。
波浪对游泳速度也有很大的影响,波动阻力与动力也有密切关系,波的凸处因受重力作用而阻力增加,潜体在水中运动时,仅受到向四下扩散的水分子的阻力,分子的重量对于运动员没有任何影响,因水面以下的每一分子几乎没有重力的,此项阻力乃由于运动的水分子间的摩擦而产生的。浮体前进时其推向两侧及下方的水分子,对游泳运动员的影响有若潜体,但一部份抛向上方的水分子,不仅要克服摩擦阻力,而且要克服水分子的重力(因水分子抬高出水面,即失去水的支持力),因之要消耗较多的力量,相对的使泳速降低。潜泳较浮泳为快的另一种原因是体角较小。不是潜泳的正式游泳比赛中,禁止运动员潜泳,以免取得不法利益。但规则允许当蛙泳出发或转身后有一次长划臂式的蛙泳动作;仰泳出发或转身后,允许有多次反蝶式的打腿动作,规定头部必须在十五公尺处出水;蝶泳于出发或转身后,在水中潜踢距离也必须在十五公尺内,但回臂时双臂必须从水面上前挥,优秀选手多善加利用此项潜泳利益。
游泳运动员前进时,因四肢的上下、前后或左右的运动,使水发生波动,而形成大小和方向不同的波浪,这些波浪的形成能消耗运动员大量的气力,波的凹陷处(波谷)物体产生重力作用,随波谷的低下而下沉;波的凸起处(波峰)又须克服水分子的重力,如此则起伏幅度增加,横断面积也加大,因之游泳比赛时,落在后面的运动员往往受到波动(波浪)的阻力,在边道者更是吃亏,因波浪遇池壁再折返,波浪更为复杂。为弥补此项缺点,在设备方面,游泳规则明文规定,‘……在比赛中,池水必须保持一定之高,不能有可察觉之波动。’并附注:‘多数游泳池为顾及卫生问题,准许池水流进流出,但不能有可察觉之波动。水道浮漂有消波功用,以消除赛员游动时所制造的波浪。
水阻力与其密度成正比例,与水温成反比例,所以游泳比赛时池水水质关乎游泳成绩。淡水与盐水比重差别很大,水阻力也有很大差别;池水深度不同,游泳选手所受水的干扰有别;游泳池消波状况不同,水阻力也大有差异。几经国际游泳总会的修正,现今泳池规格统一,标准泳池长50公尺,宽25公尺,深两公尺以上,水温摄氏26度(正负一度),应用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