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协会。 二、指导单位 厦门市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厦门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 三、承办单位 厦门市湖里区游泳协会 厦门畅游世界游泳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11月9日下午(鑫崇武海鲜大酒楼)—11月10日下午(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沙滩) 五、参加单位 海峡两岸各地区市、县(区)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 六、竞赛项目 公开水域游泳1000米(海上1000米) 七、参加办法 (一)男、女各参赛组年龄规定 A组、20-29岁组: 199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1日出生者。 B组、30-39岁组: 1983年12月31日至1974年1月1日出生者。 C组、40-49岁组: 1973年12月31日至1964年1月1日出生者。 D组、50-59岁组: 1963年12月31日至1954年1月1日出生者。 非赛组、岁组: 1993年12月31日至1944年1月1日出生者。 各年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报名参加比赛的队伍,必须在领队会议报到时提交签有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单位(领队)签章的《第二届福建省成人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自愿参加保证书》后,方可参赛。 7、各代表队限报20人,其中包含领队1名、教练1名。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方法。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救生浮球参加比赛;无背持救生浮球者,不得参赛;比赛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到达终点时无背持浮球者,成绩不予录取。 (四)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第一场比赛提前半小时检录。 (五)凡冒名顶替者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并扣除该代表队团体总分10分。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单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个人前8名名次得分为:9、7、6、5、4、3、2、1。 3、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4、团体总分计分方法:男女各年龄组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队于2013年10月10日前,用EXCEL格式按报名要求,一式两份用电脑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参赛运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张2寸彩色照片,寄达厦门畅游世界游泳俱乐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法:452165320@qq.com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里10之23号202 联 系 人:冯 琴 电话:0592-5557901,18059226281 竞赛组长:何伟亮 电话:18650157686 理 事 长:李 飞 电话:13906028272 传 真:0592-5557916 Q Q :452165320 十一、相关事项 1、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着装整齐。 2、各代表队报到前应向承办方志愿者联系提供必要的服务。 3、报名自2013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报名截止日期10月10日,逾期不予报名),各代表队将正式报名表寄往承办单位,参赛运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各一份,照片背后须写上姓名,以办理相关证件,过期不予报名。 4、各代表队领队请于2013年11月9日13:00报到及参加研讨会。 5、各代表队请于2013年11月10日14:30前到达比赛现场(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沙滩,上古文化旁),若因迟到造成的责任自理。 十二、其它 (一)各单位必须为报名参赛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保险(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后,主办方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理赔责任。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自交报名费100元/人(含礼品一份、点心一份、保险一份及11月10日颁奖晚宴)。 (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四)附:报名表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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